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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burtianyaTA获得超过110个赞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校的协议赔赏只是符合“师之堕”的问题,并不能代表家长的责任和义务,现在没有“少管”了不能代替“不管不问”,应该对他的家长(监护人)进行“代位”处罚~包括(经济和民事或者刑事)。必须“惩前”才能“毖后”。再简单不过了吧!
从视频来看比较像嬉闹时的误伤,
孩子不满18岁,且在学校上课期间,
所以学校会承担比较大的责任。
另,
我国刑法第17条虽然规定了未成年人对8类犯罪要
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
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致人死亡
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考虑其1.未满18岁;2.失手杀人。
肯定不会死刑且轻判。
如认罪态度较好,并获得对方家属书面谅解,还能轻判。具体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判决。
看了好几遍录像,觉得不像有意伤害,而是相互追逐争抢打闹……但也觉得扔刀的孩子年少无知、没轻没重、出手太猛,才致酿成大祸!
事件究其根源,还是教育问题。
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学生平日课堂所学几乎都是专业知识技能的传授,很少受到洒扫应对、待人接物、伦常道德、品德修养等普世教育(即便教一些,恐怕也多是流于表面形式和空洞说教。就这方面来说,我们不仅与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横向比较,存在巨大差距,就是与我国民国时期的学校教育纵向比较,差距也同样是巨大的)以及人文教育,另一方面家长也很少教或是不会教,孩子怎能不出问题呢?
想起自己小的时候,虽然爸妈都上班,但有奶奶爷爷在!……而且奶奶爷爷知书达理、性情温和,特别会教育。虽然那时我才几岁,但奶奶从未小看我,没事就给我讲为人处事的道理,讲自己半辈子的经历故事,讲自己和他人的经验教训……不厌其烦、娓娓道来,至今令我受益良多、印象深刻,而且年龄越大、越是感恩!!!
在生活方面,奶奶也是事无巨细、不厌其烦、反复叮咛。比如小的时候,我跟兄弟一起玩时,一看到我们拿筷子玩,奶奶都会马上让我们放下,说会扎到眼睛的!……仅这一桩小事,奶奶就提醒了我们好多次,以致有时再想拿筷子玩也不敢拿了(知道拿起来也得马上放下,从无一次例外)。所有这些细微末节累积起来,慢慢地我们就知道谨慎了,就有点儿分寸了。
所以,在孩子的教育上,我们家长、长辈一定要认真细致、防微杜渐,要“慎于始”……!!!
谢谢邀请!初中生在课间嬉闹时玩刀脱鞘意外刺死同学,学校协议赔偿7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孩子因未年满十四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孩子也满十周岁,也对危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在玩耍时不应玩刀具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游戏,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负责赔偿。但相关的报道中却从未提及。
从这次事件中,暴露三个方面的管理问题。一是家长在对孩子管理中,不应让孩子购买带危险性的器具玩耍,如孩子自行购买应给予收缴销毁;二是学校管理不严,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持有带危害性的刀具来校未予以制止、收缴;三是网上销售监管不到位,对于此类危险刀具应禁止或限制销售。只有这三方面都管理到位了,才有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毫无疑问,这个孩子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一定会受到许多人的指责,包括受害者家属的怨恨。他的一次不小心,会让他一辈子背负误杀同学的罪名。
但是这件事值得深思:第一、学校的问题。为何一个初中生能带着这样的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学校的管理存在着什么样的漏洞。第二、老师的问题。学生将这样的危险品带入教室,居然没有老师发现,尤其是班主任。第三、带刀孩子父母的问题。他们应当是从小就教育孩子平时不能带刀,更不能带刀进校园,别说是拿刀嬉戏。
未成年人,本身心智就不够成熟,或许他只是觉得一时好玩。但他身边的大人们应当及时教导,莫等铸成大错才明白。
对孩子的惩罚?那就看准备让这个孩子以后如何面对这个社会了。是他主观去做还是无意而为?是因为家庭教育的错失还是社会监管的不到位?这个太复杂了,只是单一的去追责孩子是否过于偏颇?个人觉得,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的本位缺失难辞其咎。再者,学校对于安全防范措施实在太差,虽然现在这个大环境我们已经不敢把所有的责任归咎学校了,不然我们双职工家庭一边要纳税让辽宁舰驰骋在太平洋,一边还要去安抚教育系统那个脆弱的心……现在学校三点放学(小学)已经很让家长难受了,不要再给学校压力了,孩子别说带刀,就是带核弹去,又能怎么样?
事情已然发生,逝者已矣,警钟长鸣。生者,给他个机会吧,毕竟人之初,性本善……
性质定为意外,匪夷所思!既然是刺,怎排除故意的动机?最不可思议也要排除过失吧?意外就真得太意外了!孩子年龄将决定其所受惩罚。十四岁以下不受刑罚。但那把刀如此之长,插入身体之深不是意外能解释的!插入之深,力度之大,性质怎可认定意外?
这就是在转移大众的视角,什么是嘻嘻玩闹?这就是过失杀人,先别谈赔偿问题,麻烦先把罪行定好了,未成年杀人不犯法本事就有问题,只要不是学龄前儿童,就该保释,到成年继续审,不犯事就判个几年,还犯事就直接无期,日过还有刑事犯罪直接注射死刑,已经没救了
作者请注意你的用词,玩和意外。视频中还看不出这是故意吗?就看不出,也不应该把你的主观用词放到问题中来。你的玩和意外在法律上又是另一种形式,提问问题请客观公正,不要在问题本身夹杂主观看法,这样会影响答案!
一条鲜活的生命79万就了了,一批为非作歹的少年,却有法律的庇护!就因为收保护费把人弄死,其心可诛!那么长的管制刀具,你脱鞘刺死一个人给我看看!!别跟我说那么大的孩子不懂法!就是因为知道有法律保护,才为虎作伥!!!
不要钱,杀人偿命,再多钱无法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刚看了视频好愤怒,无法平息此刻的心情,太痛,别人养大一个孩子容易吗?何况我看就是故意,学生带刀具上学,有预谋的,不是挥舞,就是直接甩到受害者后面上的,好心痛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令人心痛加惋惜。
看视频,孩子拿着武器在手里挥舞,往同学背部扔过去的方式确实有待商榷,不然不会伤成如此。
看上去只是很平常的嬉闹,视频里甚至看不出来有人受伤,如果不是有了最坏的结果,谁敢相信,谁能相信,生命便如此转瞬即逝,如狂风吹散了蒲公英的生机。
希望能早日给公众一个调查结果。
孩子是家长的未来,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建设平安校园刻不容缓,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你我都有责任。
例如孩子上学时应当检查书包行李,家里的健身器材能伤人的应当收拾好,平常督促孩子锻炼身体,告诉他受伤必须马上去医院,多和孩子谈心,尽量和他做朋友,至少弄明白孩子心里平常在想什么,做什么,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
我们的孩子真的再也经受不起任何伤害了!
旦夕祸福,天翻地覆。
至于伤人的孩子应该受到什么惩罚,我觉得什么惩罚也不为过,但那当然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还是要相信法律。
看阿姨已经有一定岁数,不知道是否会被丧子之痛击垮,为阿姨祈福,希望她身体健康。
家不能垮,她不能垮。
逝者安息,愿阿姨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