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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坚决不要的话,只能是你自己抚养了,然后要求女方出抚养费,抚养费女方如果有能力再不出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法庭起诉,只要是有利于未成年成长的事情,法官都会支持。
现代社会有些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就是有些淡薄,动不动就为一点小事争吵。不行就离婚。从不考虑后果。却不知离婚最伤害就是孩子。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全然不顾孩子的感受。
针对你的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那么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如何处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处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权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那么抚养权该如何变更呢?
对于抚养的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房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
依据,第三十七条: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负担: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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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先找她协商,如协商不好只能走法律程序,她身体健全有什么理由不抚养孩子?你不能把她怎样,法律肯定可以管制她,不管孩子可以,每月抚养费必须到位。
不过走法律程序可能有点麻烦,建议你找一下当地政府部门上门沟通一下,或者能说上话的亲戚跟你们之间协商,不管怎样孩子们得上学吃饭穿衣吧,为了孩子们的未来好好商量,现在可不是说气话斗狠的时候,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孩子们抚养成年。
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儿,上法院请律师告她。
两个孩子都归你抚养,你确实很累,生活压力很大。你前妻这个人品性啊不怎么好,他连孩子都不要,确实够心狠的。
我不知道你什么原因离的婚,但我可以确信你是一个好爸爸,你没有抛弃孩子,你就是一个好爸爸。
就算你前妻有千万般个理由去离婚,她不要孩子,我也会瞧不起他。
你和你前妻的事,必须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道德法庭约束不了他的时候,那就只有上人民法庭了。
领着两个孩子过日子不容易,我祝福你好运连连。
离婚,每天都是这个问题,由于现在年轻人婚姻率居高不下,而且下步走势会更高。有时作为父母,离婚?我们真的考虑好了吗?真的不顾孩子的感受吗?离婚后,孩子受到的伤害一辈子都不可能磨灭。
如果不得不离婚,我觉得应该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只为不确定别人怎么待他们,所以放在自己身边最安全,再苦不能苦孩子。如果对方不要孩子,自己一个人养又何不可。苦点,累点,不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