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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和公婆本来就是陌生人,也是因为你们儿子才到你家,从客观来说,没有义务没有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情谊来照顾公婆,但是如果在长期的生活的过程中公婆对儿媳真心以对,有所付出,那么不管从道德上还是责任上儿媳都应该应与照顾,除此无他
没毛病!我只是媳妇,还他妈的是裸婚,他们没生没养我,又不帮我带娃,我有自己的父母要照顾,我有什么义务要照顾公婆?除非我的丈夫照顾我的父母了,我才会管他们,不然我又不是白莲花道德婊,闲着没事干呀!
被逼的啊。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想要对彼此好,是要以好换好的。
要孩子难,说你不能生,得去查;怀孕孕吐,说你矫情;月子累的不能动,说你身体不行;娃吃的不超胖,说你奶水没营养……,什么人气不炸?
法律现在就是这样规定的,你太老土了,现在法律注重血缘,子女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儿媳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但儿媳老公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这就是当代养老观,养儿防老,养女一样可防老
人三观都是父母培养出来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结果,没什么好怨的。父母也一样,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帮就帮,自己孩子,有啥好推脱的?有什么事比一家团结来的重要?
惯的!父母那辈及上辈乃至上上辈,没有计划生育,谁家不是一堆孩子!七八个,十来个,有很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的过来吗?不都是自己带的?后来计划生育了,只有一个了,老人觉得就一个孩子,那得宝贝着,能帮的一定要帮,然后恨不得四个老人一起带孩子,到现在这批人,不给带就觉得不应该了,生孩子都是给老人生的,不是给自己生的,老人不带就不养老了,总体来说就是惯的啊,你要没计划生育,家家好几个孩子你看老人怎么给你带。
现在有许多人都这样说公婆不帮我带小孩到他们老了我也不管他们,这种三观一旦形成不管对父母还是自身都是极不利的。
自私也是一种病,父母究竟应不应带小孩那是他们的自愿,毕竟他们养成了自己的孩子,做为子女赡养父母是你们应尽的责任而不是用什么来交换。
奉劝年轻如果父母身体愿意帮你们带小孩那更好,如果他们体能有限请不要责怪他们,威胁他们,毕竟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每个人都应积点厚德造福子孙。
带孩子是夫妻两的事,与父母公婆无关。父母公婆帮你们带,是情分。怎样维护好情分是你们面前的难题。赡养父母是女儿和儿子的事情,与媳妇和女婿无关,媳妇和女婿帮儿女照看是情分,不是应当。谁都别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别人。也别把自己养老的事砸在不相干人的头上。带孩子和养老人是两码事。如果非要扯在一起,硬拖外人在里面,就应该等价交换,即你们给我们看孩子,我们给你们赡养。
谢邀,这种三观是怎样形成的,我觉得首先要从独生子年代说起吧,每家只生一个娃娃,都是掌上明珠,个别女孩娇生惯养,结婚生子了自已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巨婴”,什么事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其次社会风气不好,大多数年轻人是键盘侠,有什么是都在网上哪句解恨说哪句,反正谁也不认识谁,诉苦发牢骚甚至骂婆婆不以为耻反而为荣,而网上这样的文章好多,一个挑是非的题目就会引出批斗老人大会,把老人说的一文不值,老论老的还是少的人无完人,两好噶一好,不可能没有矛盾,相互包容,怎样化解是非,和气一家人最好。
在一富户家门口,有一个乞丐天天躺在旁边晒太阳。一天,这家主人早上出门,看见这个乞丐,就心生慈怜,给了他一块钱。此后,这主人每天出门时,就会施舍一块钱给那乞丐。
过了很长时间,一天,那家主人出门时忘记施舍一块钱给那乞丐,走了没多远,那乞丐追上去,拉住这家主人,说:“你今天还没有给我钱呢!请你把欠我的那一块钱给我。”
主人很纳闷,他从来没有向此人借过一分钱啊。于是对那乞丐说:“朋友,我从来没有借过你的钱,那里会欠你钱呢?”
那乞丐依然紧紧拉住那主人:“你今天实在是欠我一块钱。因为,以前,你每天出门,都会给我一块钱。然而,今天你却没有给我,那不是你欠我的吗?!”
那主人很错愕,对那乞丐说:“我从来就不欠你的钱。我此前每天给你一块钱,是对你困苦生活心生怜悯,施舍给你的。今天,我没有给你钱,是因为我没有任何义务每天要给你一块钱。所以,朋友,我不欠你的,以后,也不会欠你的。你走吧!”
这个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今天儿媳与公婆之间,关于带孩子,与赡养公婆之间的纷争,就像那个乞丐与那富家主人之间的纷争一样。我们习惯的将施恩当作义务,或理所当然,甚至将别人的施恩与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交换的条件,以致失去了感恩之心。
养育陪伴子女是作为父母的天然使命与责任。如果只生不养,不如禽兽。孝敬父母也是作为子女的天然使命与责任,怎么可以推辞?
作为儿媳或翁婿,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有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的义务。但你的配偶岂不是公婆、岳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出来,交在你手中,成为你一辈子的帮助与依靠,这对你来说,你配偶的父母这样做,对你没有一点恩情?你不该回报?甚至还要拿赡养他们作为条件,来要挟他们服在自己的淫威之下,成为自己的奴隶,做你的保姆吗?有这种心理的,又怎能称之为“人”呢?
公婆、岳父母代为照顾自己的子女,那只不过是他们的恩情,但不是义务,更不能成为你将来是否要赡养他们的先决条件。
所以,做人要好之为之,善恶有报,报应不爽!
中国国情,谢谢!别处处和别人比,比之前请先看清差距。并不是别人觉得理所应当对你也适用。就像现在的一些垃圾,比孩子总和强的比,比自己却只和差的比。孩子成功父母功劳,失败就是ta不努力。没有应不应当和三观正不正,有的只是对生活的无奈。没觉悟没置身其中就不要去评价他人的选择。这是我的意见,还望指正。
这怎么就是三观的问题了?你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别忘了你是在中国,中国上下五千年就是个人情社会,媳妇嫁到你家里只是和老公有感情的,作为公婆把媳妇当外人一样,什么都不愿意对媳妇付出的话,那你老了凭什么要求媳妇对你尽孝?何况法律又没规定媳妇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有什么义务。大家之所以愿意为对方付出,都是源于感情是相互的。你别把西方国家的人情世故代入到中国,人家西方国家是一个标准,而不是你这个双标狗所以为的。子女大了自立,父母老了住养老院。而不是你觉得公婆不管儿孙,老了还指望儿子女儿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