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起航学习网给大家介绍的是“2017年重庆市成考招生简章”方面的知识点,报名成人学历学习知识,怎么能没有方向呢
起航学习网给大家介绍的是“2017年重庆市成考招生简章”方面的知识点,报名成人学历学习知识,怎么能没有方向呢,只有了解成人教育招生方向才可以更好的选择学校及专业,才可以做到精准报名,提高录取率。同时希望各位学子都可以在起航学习网找到有用的信息!
各地成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对于重庆市成考也是如此,那么重庆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公布出2017年的招生计划。
第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在我市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其招生章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在我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经市教委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
第二: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考生报名预报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以下简称“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即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生报名,然后由计划编制部门参照报名情况制定并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考试结束后,再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考生正式填报志愿。
编制计划有以下几个阶段:
1、根据教育部对“计划编制方式改革”的要求,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按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时间编报招生专业(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报名开始前,由教育部汇总并下达《重庆市2017年各类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选报志愿意向;
4、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意向由市教育考试院统计上报教育部;
5、计划部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重新编制招生计划;
6、成考结束后,教育部下达《重庆市2017年各类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如下网站: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重庆招考信息网
凡未列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
2、网上报名时间:
高中起点考生:8月10日至24日;
专科起点考生:8月10日至20日网上报名。8月21日至24日,由市教育考试院将专升本考生的报考学历信息传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审核。
3、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必须本人于8月28日至9月1日到所选报考区县(自治县,下同)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数码照相和报名信息签名确认。
第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的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
第五: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除做好现场报名工作外,还必须按规定对辖区内集体报名点的报名工作进行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关注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杜绝大规模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现象发生。
1、考生报名
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根据“专业目录”准确填报层次、类别和科类等报考信息,以及院校、专业和学习形式等“志愿意向”。
2、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起点专科。
3、志愿意向
无论考生报考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或高起本兼报高起专,只采集一个“志愿意向”。其作用一是统计生源分布,指导计划编制;二是确定考试科目,指导考场编排,计算试卷数量。考生志愿意向不作为考生的正式志愿。
4、现场确认
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意向填报的考生,按考区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届时考生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在职证明等原件前往,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专升本考生信息,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反馈至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凡通过专升本学历资格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办理后续报名手续;未获通过的考生,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劝其放弃报考。若考生要求继续报考,可以向考区提出报考申请,同时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书面告知考生:若考生在入学时仍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则可能承担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习期满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后果。
有关学历认证问题,考生可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授权的重庆唯一学历认证机构——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咨询电话:023-88517380,办公地址:江北区红石路7号建北八支路,红旗河沟建玛特车站往大石坝方向300米左右)。
6、报考“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成人大专”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表一),其报名程序、考试及录取与其他考生一致。
7、报考“重庆市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报名考试审核表》(见附表二),其报名程序与其他考生一致;有关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划线原则、录取办法等另文通知。
8、报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专业成人大专单独招生”的考生,持身份证、与煤矿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从业人员成人大专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批表》(见附表三),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按市教委关于矿业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要求组织考试,并在其他考生现场确认时向学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预录名单及上述证明材料,预录名单经学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的考生可再报考其他院校。
9、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须书面告知考生有关信息,要慎重填报。
10、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需知晓事项)正本及其副本,由考生核实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此材料至少保存3年。
11、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向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正确的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意向数据,具体如下:(1)考生个人信息;(2)考生数码照片(可由考生本人提供,不符要求的要现场拍照);(3)考生是否符合照顾录取条件;(4)考生志愿意向信息。
第六:报名和考试地点
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工作或生活地就近报名。为使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辖区内集体报名点的工作更加高效有序,提倡先行网上报名,再到现场确认。考生必须在确认地区县(自治县)参加考试。
第七: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及审核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有多项照顾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及公示者,录取时可享受加降分照顾,最高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详见本通知“录取办法”部分。
照顾政策中有关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免试入学条件等内容,考生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强制提供考生阅读,市及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视为送达考生,个别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将以上情况书面送达考生。
申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为防范、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对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及照顾项进行公示,只有通过公示的考生才能享受照顾。
第八: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国各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实行“重庆市招委领导,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的管理体制。
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凭《准考证》领取。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分数复查结果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分数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具体办法、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考成绩。
(四)录取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划线方案,经市招委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全部采用网上填报,考生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
(二)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在志愿填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公布《重庆市2017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考生选报。
(三)志愿设置
高中起点本科设置一个志愿,高中起点专科设置二个顺序志愿,高起本可兼报考高起专志愿。专科起点升本科设置二个顺序志愿。
(四)志愿填报要点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报考时采集的志愿意向,结合公布的各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等信息,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引导,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志愿填报相关咨询,提供一切条件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录取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在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委、市教委领导,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市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审录。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录取将严格执行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期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
成人高校专科计划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以备查。
(一)录取准备和实施
1、分数线的划定将以各类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录取时间将在《重庆市201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在渝招生网上录取实施办法》中通知。
(二)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学历教育。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贫困区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2)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报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照顾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贫困区县户籍考生,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可享受贫困地区照顾政策。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页原件报考,可享受聚居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峡库区淹没乡镇的搬迁移民考生,须提供由区县移民局出具的相应证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市、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办理。
凡申报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报者及其申报照顾项目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栏及考区考点公示栏进行三级公示。
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项照顾政策,不得累加。
(三)降分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所、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四)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教育考试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7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了解本年度最新成人学历招生简章,那就赶紧阅读“2017年重庆市成考招生简章”一文开始吧,想要了解其他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请关注起航学习网(qh.itpxw.cn),我们会为大家分享各大高校招生简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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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2017年重庆市成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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