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学习网

- 让每个人都能学到最前沿新知识、新技能!
起航学习网
当前位置: 起航学习网 > 短期培训 > 电商培训 > 微商教程 > 揭露微商售卖香烟案例

揭露微商售卖香烟案例

时间:2015-08-26 00:00:00来源:电商学院 作者:起航学习网 已有: 名学员访问该课程

前言: 微商卖烟是属于违法行为,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这回事,最近有一则 微商售卖香烟案例 被指违法,接下来我们就来

揭露微商售卖香烟案例_qh.itpxw.cn

微商卖烟是属于违法行为,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这回事,最近有一则微商售卖香烟案例被指违法,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微商卖香烟的这则案例吧。

不用租房开店,也不需要正规的经营资质,拍照上传商品照片就可进行宣传,卖出去就能赚钱。由于微信经营成本低、风险小,利用朋友圈进行营销被越来越多的人作为生财途径。女大学生江芳为勤工俭学,在朋友圈销售香烟达10万多元,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江芳提起公诉。

江芳是青岛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她一直想从网上找一个赚钱的路子,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

2014 年,江芳在浏览网页时看到有人说做香烟代购挣钱,便从一个叫“外烟吧”的网站上加入了一个专门倒卖香烟的QQ群,并与群内的夏飞取得联系,在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做起了夏飞的分代理。她先是从群里其他好友处将香烟照片复制下来,保存到自己的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里共享,并将周围的朋友、同学发展成为自己的分代理,通过从夏飞等人处购买卷烟再加价转卖给自己的分代理或朋友圈好友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所有交易均通过支付宝进行结算,交易金额达10 万余元。

殊不知,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私自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卷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江芳等人在网上无证销售卷烟,数额巨大,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江芳对通过朋友圈售卖卷烟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官说法:在校大学生通过创业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通过朋友圈售卖商品本无不妥,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随意销售。我国法律规定,烟草、食盐等专营、专卖物品,需获取专项许可后才能流通交易,如果没有获取许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之前小编就有说过微商不是什么都东西都能卖,上述女大学生利用微商售卖香烟案例也不只有一件,之前其实已经有很多警示案例了,但是由于利益的诱惑以及对法律意识的淡薄才造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

文章出自:http://qh.itpxw.cn/peixun/dianshang/weishang/201622661.html

文章标题:揭露微商售卖香烟案例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均由入驻起航学习网的会员所发或者网络转载,所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起航学习网立场。如有侵权或者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必删。侵权投诉

你也许会喜欢如下的文章?
(责任编辑:深圳学历教育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培训学校
我爱学习网 访问该机构站点 报名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用户级别:10 机构名称:我爱学习网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783581536 联系手机:13783581536 在线客服:起航学习网客服 在 线 QQ:起航学习网客服 电子邮件:3158895217@qq.com 网站域名: 注册时间:2014-12-21 14:12 最后登录:2026-07-03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