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航学习网

- 让每个人都能学到最前沿新知识、新技能!
起航学习网
当前位置: 起航学习网 > 短期培训 > 电商培训 > 微商教程 > 注意了:微商卖香烟是违法的

注意了:微商卖香烟是违法的

时间:2015-08-07 00:00:00来源:电商学院 作者:起航学习网 已有: 名学员访问该课程

前言: 微商创业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推崇,主要原因在于门槛低,投入不高,但是微商不是什么产品都能卖的,下面小编就给

注意了:微商卖香烟是违法的_qh.itpxw.cn

微商创业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推崇,主要原因在于门槛低,投入不高,但是微商不是什么产品都能卖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个实例,微商卖香烟的朋友注意了未经许可是违法的。

吉林的杜某是个打工妹,其在闲暇时热衷于刷朋友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杜某在朋友圈内看到一个微友在微店上卖烟,她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心动不如行动,从2014年5月起,杜某便自寻渠道,在微信上找到一个广西的“香烟代理商”何某(另案处理),从何某处购入中华、利群等品牌卷烟。精明的杜某为了赚得更多,多方咨询其他代理商的香烟价格。货比三家后,杜某改变进货渠道,选择了同为90后,且相聊甚欢的河北人张某为供货商,而张某在价格上也给予了杜某最大的优惠。杜某同时通过微信平台对外销售,与网友谈妥品牌及价格后,通过快递公司发货给客户,客户再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其支付烟款。截至案发,杜某涉案金额达21.4909万元,张某涉案金额达13.8443万元。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张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在未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人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杜某主动将涉案的12万元上缴。故依据二人量刑情节,宁国市法院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10万元,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宁国市法院提醒广大“微商”朋友,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进行销售卷烟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对涉案数额较大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商卖香烟未经许可是不能够销售的,同样还有许多东西都是需要经过专卖许可才能够进行销售的。所以利用微商创业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微商不是什么都可以卖的,不要只顾眼前利益。

文章出自:http://qh.itpxw.cn/peixun/dianshang/weishang/201622739.html

文章标题:注意了:微商卖香烟是违法的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均由入驻起航学习网的会员所发或者网络转载,所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起航学习网立场。如有侵权或者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必删。侵权投诉

你也许会喜欢如下的文章?
(责任编辑:深圳学历教育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培训学校
我爱学习网 访问该机构站点 报名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注册会员 用户级别:10 机构名称:我爱学习网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783581536 联系手机:13783581536 在线客服:起航学习网客服 在 线 QQ:起航学习网客服 电子邮件:3158895217@qq.com 网站域名: 注册时间:2014-12-21 14:12 最后登录:2026-07-03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