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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极限用语处罚细则

时间:2015-09-01 00:00:00来源:电子商务学院 作者:起航学习网 已有: 名学员访问该课程

前言: 9月1日消息,今天开始2015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其中,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

9月1日消息,今天开始2015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其中,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然而,目前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平台上还有大量广告法所禁止的极限用语。

天猫官方对此表示,“现在,我们平台努力在做的一件事就是尽可能感知商家,通过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配合,帮我们的商家树立新规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根据广告法,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以及商品包装等位置。使用极限词语的违规商家,将被扣分,并遭到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封店;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后,赔付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

新广告法极限用语有哪些?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如下词汇: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

起航学习网了解到,新广告法通过“20万”限制的不止是品牌商家,还有电子商务平台。并且,如果品牌方的违规广告词刊登在购物平台主页,购物平台也需承担责任。

因此,如下图例子所示,可以发现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洋码头等多个平台均违反了“20万”条例。

2015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极限用语处罚细则_qh.itpxw.cn

天猫食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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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官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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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官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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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会官网主页

从上图可知,网络平台、品牌方最喜欢用的极限用语主要有:国内最大、全网销售第一、销售冠军、全球领先、全球最顶级、独家、首发、首选、最热、最好用、最低价等词汇。

苏宁官方对此表示,这几年工商法规定开始,苏宁就很注意广告词问题,并且很重视去年双11发的广告宣传规定,内部法务部也专门下发和学习过相关操作规定。

“苏宁总部和各地分店都第一时间收到了工商规定。我们觉得这对于消费者是一件好事,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行业的广告和宣传会更加透明。”苏宁方面如是说。

文章出自:http://qh.itpxw.cn/peixun/dianshang/zixun/201616284.html

文章标题:2015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极限用语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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